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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建筑工程未经验收就使用 山东文登一工厂受重罚

信息来源: 筑龙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8-06-24   浏览:1417

    近日,山东文登消防大队查处了一起拒不办理消防验收手续就将建筑工程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及单位因故意违法受到了严惩。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奥运”期间消防安全,山东文登消防大队于近期集中对辖区内的场所进行了集中检查。检查中发现,文登市宏瑞祥艺品厂位于经济开发区厦门路168-2号的厂房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2008年5月14日,大队依法对其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5日内停止违法行为,并到消防大队申办消防验收手续。到期后,该单位仍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且继续使用,置消防法规于不顾。  

    为维护消防法律的权威,切实整治火灾隐患,教育违法人员,根据《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二十六条之规定,消防部门责令其停产停业,并处罚款贰万元,对其直接责任人文登市宏瑞祥艺品厂厂长邹波处以警告处分。目前,该单位已按要求上交了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