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广州城市建设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8-07-14 浏览:1305
记者获悉,广州市建委已下发通知,要求施工工地在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要停工;达到35℃以上,12时至15时应停止露天作业。
通知中称,高温天气,是指市气象台发布高温天气预告最高气温达35℃以上(含35℃)的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时,当日应停止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时,当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日最高气温达到35℃时,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法,缩短工人连续作业时间,并不得安排加班;12时至15时应停止露天作业,因特殊情况不能停止的,施工作业则不得超过2小时。
施工现场应视高温情况向作业人员免费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含盐清凉饮料,饮料种类包括盐汽水、凉茶和各种汤类等。施工现场应设置休息场所,场所内设有座椅、风扇等设施。改善集体宿舍的内外环境,宿舍内有必要的通风降温设施,确保作业人员的充分休息,减少因高温天气造成的疲劳。
加强对高温天气作业人员的防暑和中暑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持久性高血压、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在高温天气露天作业的人员,应调离露天作业岗位。施工现场应配备常用的防暑药品,有相应的兼职中暑急救员,一旦中暑人员病情严重应立刻送医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