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广东建设信息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8-07-21 浏览:1312
据介绍,该预案主要适用于建设工程事故,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生深基坑支护结构坍塌;高架路、桥梁、地下隧道坍塌;塔吊、钢井架等大型高耸设备及建(构)筑物的倒塌;大型棚架、外脚手架和高支撑模板等大面积倒塌;工地的火灾及人员中毒事故;围墙、挡土墙坍塌或者因工程施工引发的地质灾害;因施工引发重大安全隐患,危机多人生命安全或造成巨大财产损失,需要紧急撤离人群并进行工程应急处理的情况等。
一旦此类工程事故在Ⅲ级以及以上,应急预案就将启动。启动后,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现场最高管理者应迅速采取有效的抢险和救护措施,保护事故现场,疏散转移受危及的人员。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改变事故现场原始状态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和书面记录,拍摄照片,妥善保存重要物证、痕迹作为事故调查使用。救援经费先由市建委应急救援专项经费垫付,最终由事故责任单位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