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市建立农民工工伤保险绿色通道
信息来源: 中国工程建设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8-10-10 浏览:1309
为进一步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完善农民工工作长效机制,安徽省六安市于近日出台《关于建立农民工工伤保险绿色通道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明确规定民工工伤保险关系可以“随人流动”、“随地转移”。
《通知》规定,创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方式,对在全市范围内从事建筑、矿山开采、烟花爆竹加工等行业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农民工流动情况,选择按比例缴费或者定额缴费的方式为从业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时,合理确定定额缴费标准。定额标准由六安市劳动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地税部门根据安徽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工伤保险费使用、安全生产管理等因素定期调整。用人单位可自主选择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的缴费周期,并一次性全额缴纳保险期内的工伤保险费。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自申请认定之日起,由法定60日缩短为30日内完成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自受理之日起,由法定60日缩短为30日。一至四级伤残的职工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长期待遇可分别由本人或供养亲属自愿选择按月支付或一次性支付。此外,农民工工伤保险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用人单位以定额缴费的方式缴纳工伤保险费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为每名参保的农民工发放一本《工伤保险流动缴费手册》,由参保农民工自己保管。在保险期内,参保的农民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流动就业时,实行《手册》随人流动,缴费随时记载,关系随地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