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城市规划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8-10-15 浏览:2216
一是推广使用预拌干混砂浆。在中心城内推广使用预拌干混砂浆,对建设、招投标、设计等环节做了明确规定。工作中严把市场准入关,确保预拌砂浆产品质量。对建设项目未按规定使用预拌砂浆、施工场地控制扬尘不达标的单位,责令其停工、限期整改,同时对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不予通过验收。
二是全面推行预拌混凝土。在中心城区全面推行预拌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从源头上减少扬尘污染。工作中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全面规范预拌混凝土的试配设计、生产运输和施工应用等环节。对规定区域内未按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工程项目,责令其停工,限期整改,同时对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不予通过验收。
三是强化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在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现场实行封闭打围;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区实行封闭作业,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措施;风力5级以上天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在施工现场设置洗车池和沉淀池,对驶出车辆进行冲洗,产生污水沉淀后排入市政管网;对施工现场道路及生活区、加工区进行硬化,其它空地进行绿化;运输建材车辆按规定密封、包扎、覆盖;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
四是加强房屋拆迁施工现场管理。在房屋拆迁施工现场设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围档;房屋爆破、拆除前对房屋进行洒水或喷淋,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停止房屋爆破、拆除;对施工现场内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在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及排水与泥浆沉淀设施;拆迁施工完成平整场地时进行洒水或者喷淋,拆除的建筑垃圾三日内清除完毕;拆迁完成后不能立即开工建设的,采用防尘网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超过一年的,对房屋拆迁施工现场的裸露地面进行绿化。
五、大力推行部门间联合执法。治理扬尘污染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工作中与相关部门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分级负责、协调合作、齐抓共管的扬尘污染治理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通过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及时报道扬尘污染治理成果,表彰先进单位,推广先进经验,曝光整改措施不落实、扬尘治理不达标的单位和工地。
文登市建设局四项举措抓“清欠”
今年以来,文登市建设局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不断优化投资及用工环境,狠抓建筑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管理,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目前,已清理拖欠工程款380万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16起,追欠工资87万元,有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是依法监管。监督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依法签订施工合同,要求合同中必须注明工程款的具体数额,付款时间与形式,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保障等内容,以法律形式保障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是制度保障。督导各施工企业成立农民工工资处理小组,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要求各施工单位统一编制用工花名册,载入农民工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及盖章的工资单等内容,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准确支付。
三是加强宣传。要求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悬挂农民工维权告知牌,提醒农民工必须与有资质的施工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可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告知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是解决工资纠纷的第一责任人;标明建设局、劳动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方式和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会计和公司负责人的联系电话。
四是严格管理。要求施工企业必须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不得发放给“包工头”,并规定凡因违反规定出现农民工上访事件,均由总承包企业承担责任;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建设局将其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单,与资质管理、工程招投标直接挂钩;对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社会影响恶劣的企业,公开曝光,限制参加投标,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