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广东建设信息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9-03-13 浏览:1472
一是严格开工督查。区安监部门在对建设工程施工前期安全措施审查时,重点检查建筑工地围墙、临时设施是否按要求搭设,厨房、厕所及施工场地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对达不到文明卫生要求的工地坚决不予以开工。二是加强动态监管。把文明卫生管理与安全监督工作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将建筑工地文明卫生作为一项重点检查内容,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是加大整治力度。对文明卫生状况差的建筑工地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对脏、乱、差严重的工地进行停工整顿处理。
经过整治,大部分工地落实情况较好,并能及时做好周边环境的保洁工作和清理施工场地的卫生死角,“脏、乱、差”情况大大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