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05月22日,星期三,欢迎您访问云顶国际业协会官网

行业新闻

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

信息来源: 广东建设信息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9-05-25   浏览:1187

  5月22日,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视频会议室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在全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活动中,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梁嘉琨、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郭允冲、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铁道部副部长卢春房、水利部副部长周英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梁嘉琨主持。

  梁嘉琨指出,今年1—4月份,全国共发生各类建筑事故452起,死亡573人,同比分别下降13.7%和8%。其中较大事故同比分别下降了17.9%和4%。但是,进入二季度以来,建筑施工伤亡事故呈多发趋势,连续发生3起重大事故,造成了重大损失和社会影响。因此,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切实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是近期的一项主要任务。

  梁嘉琨强调,要深入扎实开展“三项行动”,务求取得实效。目前,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第一阶段工作进展顺利,已取得初步成效。希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对“三项行动”第二阶段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司其职,切实督促设计、勘察、建设、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梁嘉琨指出,要严格监督执法,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行为。他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将下列情况和行为列为重点“打非”对象:一是非法建设、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资质不符从事建筑施工等行为;二是建设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和资质挂靠的行为;三是不具备安全生产标准,不履行法定责任和施工管理程序,而且逃避或者拒绝安全监管执法的行为;四是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五是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安全管理对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单位以包代管和包而不管的行为;六是建筑施工现场“三违”行为,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予以整改的行为;七是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迟报、漏报的行为。对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和查实,依法严处。该经济处罚的,实施经济处罚;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该吊证取缔的,坚决取缔。

  梁嘉琨指出,要深入隐患排查治理,严密防范事故发生。他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安全基层基础管理。一是要把房屋(市政)、铁路、公路、电力、水利、工业建设中的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工程、深基坑工程、长大隧道工程、高墩大跨桥梁工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和城市基础设施拆除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和设备设施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做到超前排查、超前治理、超前防范。二是要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特点,特别是对今年以来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等,要有针对性地细化排查治理实施方案,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并加强督促检查。三是要针对雨季汛期的特点,严格排查治理各类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施工现场和环境的隐患点,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因台风、雷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建筑安全事故。四是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督促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认真整改落实,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对一时不能治理消除的,要切实加强安全防控工作,防止事故发生,并限期整改完成,确保施工安全。

  最后,梁嘉琨强调,要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他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并按规定时限结案,加大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的责任追究力度。对每一起建筑施工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查找存在问题,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要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必须按事故报告规定的时限、内容和报送单位的要求,及时报告事故有关情况,坚决杜绝并查处瞒报、漏报和迟报事故的违法行为。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郭允冲、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铁道部副部长卢春房、水利部副部长周英分别就下一步如何做好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铁路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工程建设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主会场参加会议的有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安全监管总局有关司(局)的负责人和有关中央企业的负责人。各省(区、市)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建设、交通、铁路、水利、安监等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和有关处室负责人,省属大型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通过视频系统在各地的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