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给员工办意外伤害险
信息来源: 中国工程建设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9-08-05 浏览:2094
据悉,广西南宁市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暂行意见》,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给员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根据要求,从8月份起,南宁市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必须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其中每一位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不得低于2万元。
据了解,建筑业从业人员的相关保险费用将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施工企业支付,不得向从业人员摊派。今后,南宁市施工企业是否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将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之一,如实记载在安全施工保证措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