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广东建设信息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9-08-18 浏览:2937
一、督查的总体情况
本次督查主要做法:一是听取受检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工作汇报以及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二是抽查在建工程项目,实地检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和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有关单位依法履行质量安全责任,以及工程实体的质量安全状况;三是向受检市反馈督查情况和督查组的意见、建议。
本次督查共抽查了30项在建工程,其中,住宅工程11项,学校工程8项,其他公共建筑6项,工业厂房5项,累计建筑面积124.65万平方米。
从督查的情况看,大多数受检工程项目有关企业(单位)能够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受检工程质量安全总体上处于受控状态。
二、受检市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情况
本次督查表明,各受检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站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省安委办和省建设厅今年以来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工作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做到目标明确,层层抓落实,为促进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稳步提高和生产安全形势稳定好转,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和开展质量安全工作
受检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有关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并结合本地区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措施,明确层级责任,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加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东莞市建设局在每周召开的局务会议上经常研究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问题,在每月召开的全市镇(街)规划建设办主任会议上有计划性和针对性地布置检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大多数市建设局分管领导经常带队检查,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掌握最新质量安全动态,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二)注重制度建设和管理创新,不断强化质量安全管理机制
受检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制度建设、管理创新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对于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各方主体责任,加强对薄弱环节的监管,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例如,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珠海市建设局印发了《珠海市建设工程结构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工程结构质量验收的管理;制定了《关于实施珠海市现浇注混凝土楼板裂缝专项防治措施》、《珠海市蒸压加气混凝土填充技术措施》,加强对工程渗、裂、漏的治理。东莞市建设局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对工程质量监督模式进行了改革,制定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模式方案》并实施;此外,还制定实施了商品住宅工程交楼标准样板房制度。在施工安全方面,东莞市建立了“在建工程一张图”信息管理系统和施工安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完成了152项新建工程523个摄像头设备的安装,加强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位的检查及施工安全监控。韶关市对施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实行集中专用帐户管理制度。
(三)加强监督检查,抓好专项整治
从本次督查情况看,受检市都加强了对在建住宅、大型公共建筑、学校、厂房等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排查、整治。据10个受检市提供的统计数据,在这次全省质量安全检查行动中,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检查在建工程503项,发出整改通知书293份,发出暂时停工通知书39份,实行安全生产动态扣分832项。
三、督查组抽查的在建工程情况
(一)工程勘察情况
检查中未发现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接勘查任务的情况,从业人员符合有关规定。30个受检项目的工程勘察仅发现了3个违反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大部分工程的勘察原始记录较完整,勘察报告中提供的岩土参数均符合规范要求,大部分工程勘察报告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深度要求,勘察报告提出的基础建议形式合理,与设计实际采用的基础形式基本一致。
(二)工程设计情况
受检项目的设计单位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各项目设计从业人员资格、配备情况符合有关规定,各项目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均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注册建筑师和结构工程师担任。检查工程设计图纸未发现有违反强制性标准问题,除一项工程外,其余29项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均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深度要求,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设计安全可靠,符合抗震、节能、环保、卫生等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的质量处于受控状态。本次重点检查了各项目基础及主体结构方面的图纸,检查情况表明,基础选型合理,能按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勘察报告选择合适的持力层及合理的基础形式;在施工现场未发现影响结构安全的异常情况。如:由广东省工程勘察院勘察、龙安泛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的阳江市御水雅筑C、D幢,资料完整,手续完备,勘察报告及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较好。
(三)施工图审查情况
本次抽查的30个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机构,除揭西县一项工程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具备审查资格外,其余29个项目的审图机构资格符合规定,并按规定进行了建筑节能专项审查,未发现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仍存在违反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四)施工质量情况
本次抽查的项目未发现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进行施工的情况,大多数施工企业对工程质量较为重视,能执行有关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技术标准,工程的分部、分项、检验批和隐蔽工程验收等质量验收资料,以及工程桩承载力检验方法和数量大多数符合要求或基本符合要求;工程实体抽查情况表明,混凝土构件除3项工程墙(柱)胀模、跑浆较多外,表面都平整密实,钢筋的尺寸、间距等符合图纸要求,大多数工程砌体砂浆灰缝饱满度符合或基本符合标准的要求,原材料基本上能做到先送样检验、试验合格后才使用。如: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东莞市台商大厦工程,结构尺寸控制较好,资料较齐全;阳江市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市委党校扩建改造项目,项目管理机构较完善,资料较齐全,混凝土观感质量较好。
(五)施工安全情况
抽查的情况表明,大多数施工企业对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比较重视,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三类人员”基本都能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岗,对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有所重视,大多数特种作业人员能参加培训和持证上岗,多数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有所加强,高支模、深基坑等专项施工方案能够做到经审批后实施。如:韶关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韶关市风度国际大酒店工程,安全防护较为到位,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专家论证、审批手续较齐全;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珠海市高级中学工程,安全防护较好,安全管理资料较齐全。
(六)工程监理情况
抽查的30个项目均按规定实行了监理,未发现无资质或越级监理现象,大多数工程的监理人员能履行质量安全监理职责,并按规定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审查和签证,开展检查,实施旁站监理,纠正施工企业质量安全方面违规行为。如:浙江华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清远市大为有机硅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1号生产车间工程,监理人员基本到位,资料比较齐全规范;北京中协成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东莞市台商大厦工程,监理比较到位,资料比较齐全规范。
(七)工程质量检测情况
受检工程的检测机构都能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和计量认证的有效期内开展工程检测。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勘察方面
1、所提供的地下水测量资料不够完整,对于部分地层所采的岩土样,数量偏少。如:河源市雅居乐花园一期三阶段(勘察单位为武汉地质工程勘察院)、梅州鸿都花园帝景湾25、26、28号(勘察单位为梅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两项工程未能提供原始勘察记录,梅州鸿都花园帝景湾25、26、28号的土层试验不足6组,不符合标准规定。
2、部分勘察报告未对不良地质条件提出措施建议。如:清远市洲心中学、洲心中心小学新校区工程,由广东中誉建筑设计院完成的勘察报告中未对硅化岩脉作出评价,造成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断桩现象。
3、部分勘察报告的结论和建议针对性不强。如:韶关市凯旋华府工程,由韶关市地质勘察院完成的勘察报告中裙楼部分基础形式建议明显不够合理;韶关市风度国际大酒店,由该院完成的勘察报告无桩基设计参数。
(二)工程设计方面
1、一些设计单位从业人员业务水平不精,对一些小型项目不够重视,设计水平不高。
2、不少设计单位缺乏技术创新精神,受检的大部分工程均未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
3、个别工程缺建筑节能专项设计。如:揭阳市华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揭西县霖田高级中学教学楼3号楼未进行建筑节能专项设计。
(三)施工图审查方面
存在个别工程的施工图由不具备资格的审图机构审查。如审查揭西县霖田高级中学教学楼3号楼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揭西县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具备审图资格。
(四)施工质量方面
1、部分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如:韶关市凯旋华府商住楼第一期(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公司施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砌体工程”有空心粘土砖的内容,但实际上工程并没有使用空心粘土砖。
2、部分施工企业不重视对在建工程的质量检查,没有检查计划或没有检查记录。30项受检工程中有12项没有见到企业对工地的质量检查计划或不按计划实施(其中,韶关3项,揭阳、汕头、东莞各2项,珠海、清远、阳江各1项)。
3、板支座负筋缺定位措施,箍筋一端未做135度弯钩,混凝土保护层不足,混凝土墙(柱)胀模跑浆,砌筑质量粗糙,屋面及厨房、卫生间等部位的防水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等质量问题在一些工程中仍然存在。如清新县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今日家园F幢、G幢砌体工程质量问题较突出。
4、个别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责任心不强。如清新县工程质量监督站的监督员对该县今日家园F幢、G幢砌体分部工程存在的较突出的质量问题,没有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施工企业整改。
5、建筑节能在施工现场落实情况存在差异,部分工程有未按图施工现象。
(五)施工安全方面
1、个别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没有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视而不见。如:福建省惠建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东莞市天诚·康桥华苑工程。
2、个别施工企业的深基坑、高支模等重大危险源安全施工专项方案未按规定编制、审批和组织专家论证,安全技术交底和验收流于形式。如:汕头市南滨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汕头市万安纸业厂房配套工程一期工程,存在高支模工程验收不符合要求;中建五局承建的珠海市天朗海峰国际中心,存在高支模未编制专项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不真实,验收流于形式等现象。
3、建筑起重机械“以租代管”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施工总承包企业对起重机械租赁单位监管不力,机械在顶升拆卸、维护保养等环节仍存在管理盲区。如:福建省惠建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东莞市天诚·康桥华苑工程。
4、汕头、揭阳、梅州、茂名等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工程监理方面
1、部分监理企业的总监和监理工程师监理到位情况较差,监理人员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不认真、细致,多流于形式。如茂名市安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茂名市新中路廉租房1、2、3号楼,存在专项施工方案未经施工企业负责人审批就批准实施的现象。
2、部分监理人员对工地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不采取措施督促施工企业整改,或不跟踪落实。如江门市五邑工程监理公司的项目总监对韶关市风度大酒店柱箍筋一端未做135度弯钩等质量问题视而不见,任由施工企业安装模板。
3、监理细则缺乏针对性,无法有效指导监理工作。这一问题在部分工地不同程度地存在。
4、收费普遍低于国家发改委、建设部[2007]670号文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一些监理企业收费严重偏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