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广东建设信息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9-09-07 浏览:1497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决定用两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在省主会场,省发改委、省建设厅、广州市、珠海市负责同志先后作了发言。珠海市在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方面,一是着力构建决策、执行、监督三分离的有形建筑市场体制,实现有效监督;二是着力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加强项目储备和管理;三是着力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市场。据了解,珠海市较早设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断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建设,推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创新,保证了全市政府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自1998年至2008年,交易中心共受理招投标项目5431项,总投资额429.9亿元,总成交额373.8亿元,共节省投资56.1亿元,平均降幅为13.1%。
钟世坚表示,当前,珠海正处于大建设、大发展的关键时期,围绕建设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和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的目标任务,今明两年要推进“保增长、定格局”十大重点建设工程,涉及投资额达3000多亿元,重大项目多,投资额大,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管理工作,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尤其重要。珠海将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细化方案,明确责任,落实措施,重点加强政府投资管理、土地和规划管理及工程建设管理,集中力量全方位、多层次地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力求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建立健全更为规范、高效、廉洁、诚信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
王广泉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据悉,市委、市政府对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在中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下发后,及时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工作机构。
珠海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参加了珠海分会场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