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全面启动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信息来源: 中国工程建设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9-09-21 浏览:1506
宁夏将在全区范围内启动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工作,今后1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都要实行代建制。宁夏建工集团等27家企业成为第一批具有代建资格的单位。
代建制是指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即代建单位负责项目建设管理,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的制度。实行代建制可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效地控制“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现象,有利于降低项目成本,而且可以克服和避免传统体制中政府机构过多直接参与项目建设实施的弊端,从源头上防治和遏制腐败行为。
《宁夏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规定: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项目外,机关、人民团体的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等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市政设施、生态治理等公用工程项目,总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且政府投资占项目总投资70%以上的,全部实行代建制。
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公室将对获得代建资格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有序的进退机制,每年对代建企业进行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