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工人日报 信息提供日期:2009-10-15 浏览:2378
日前,奉贤区建筑行业联合会和行业工会还通过平等协商,签订了首份行业工资集体协议,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条文形式,取代了此前长期实行的发工资仅靠“口头约定”的做法,保障了农民工工资待遇等基本经济权益。
据介绍,奉贤区建筑行业有农民工1.5万余名。早在2006年,该区建交委就建立了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工程项目总造价的2%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与此同时,该区建筑行业工会还建立了相对应的“早发现、早预防、早介入、早解决”的劳动关系预警机制,每个建筑施工企业都配备了1~2名人员,专门负责农民工有关工资问题的投诉、申告及处理事宜。此外,该行业工会还为每位农民工配备了一张工资卡和一张考勤记工卡,农民工每天的工作时间和每月应得的工资都记录在卡上,即使离开所在工地,卡上的信息也不会丢失。
为了使相关制度得到落实,奉贤区坚持在施工企业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有人投诉时、企业遇到难题时、重大节假日前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进行检查。去年12月以来,检查人员对110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专项检查,随后又及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确保了检查效果。今年以来,该区工会接待的涉及780名农民工、1000多万元工资的上访事件,协调解决率达100%。
为从法律层面确保工资发放,该区建筑行业联合会和行业工会还通过平等协商,签订了首份行业工资集体协议。协议规定:行业实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在上海市政府规定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基础上提高不低于5%,其中,各工种普工最低日工资标准不低于60元,各工种初级工以上最低日工资标准不低于80元;企业安排职工加班或发放奖金都须征求职工意见;各成员单位需要安排职工加班加点时,应与职工和工会协商,并安排调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津(补)贴的发放办法和发放标准由本企业确定,并由职工参与民主审定,审定后的奖金、津(补)贴水平总金额和发放时间向职工公布。目前,奉贤区已有37家建筑企业签字加入该行业工资集体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