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将对建筑企业资质进行动态监管
信息来源: 中国工程建设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9-10-28 浏览:1464
日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布了《北京市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对出现以下情况的建筑企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进行动态核查:一,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动态监管平台上积分达到20分的;二,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三,发生群体性事件或突发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四,被举报资质水平未达到要求的;五,企业成立后3年内未承揽任何工程的。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颁布改变了以往依据建筑企业资质标准对建筑企业进行硬性划分的方式,将建筑企业在市场上的合同备案情况、项目履约情况和行政裁决执行情况作为考核重点,进一步完善了资质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