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广东建设信息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9-11-23 浏览:2126
据了解,目前江门市已成立了由市建设局、业主单位、市发改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建管中心等单位组成的市区城建重点工程项目招标工作小组,全程跟进重点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包括对招标公告、项目宣传发动、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制定和审核,对有关文件资料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把关,确保每项城建重点工程一次性招标成功。
为确保工程的安全、质量和工期,江门市适度提高了对投标人的资质门槛,并提出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确定,既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也要实事求是,符合市场的实际情况;既要保证施工企业的合理利润,也要防止不法企业以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暴利。对于招标人确定的招标控制价,如投标人提出合理质疑或投诉,招标人应作出合理解释;对不符合规定、无理取闹的无效投诉可不受理。与此同时,还建立了工程项目施工企业、服务类企业的信用评价机制,包括实行“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对列入“红名单”的企业,在江门市建设项目招投标中,要以适当的激励措施给予奖励;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要予以惩戒,在一定期限内暂停其参与本市建设项目的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