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广东建设信息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9-11-23 浏览:2093
据了解,专项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包括动员部署、制定方案,全面排查、重点检查阶段,认真整改、健全制度阶段,巩固治理成果、总结验收阶段。专项治理的重点是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建立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规范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专项治理行动目标包括8个方面,包括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规范土地规划执行及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行为,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加强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等。
会上,县委书记詹宇扬指出,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事关民生、事关经济发展、事关社会稳定,特别是在当前国家加大投入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形势下,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治理尤为重要。他要求,各级有关单位一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职责,周密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治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要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认真排查,深入查找突出问题,重点查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合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严格,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是否安全合格。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违反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三要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强化工程建设领域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同时,要围绕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加大工程建设领域的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全过程,真正把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成为“阳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