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来建设项目将受检
信息来源: 中国建筑业协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0-01-06 浏览:2089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专项治理排查工作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排查的范围、重点、工作要求、进度及时间要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为重点,对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建设项目进行排查。排查的主要环节包括,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找准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制度建设、权力制约和监督、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深刻分析原因;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排查出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认真处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自查项目,细化自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做好抽查督导工作。在开展排查工作中,要精心组织,求真务实,严格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协同配合和政策研究,确保排查工作取得成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于2010年3月10日前,将书面排查工作总结,以及填好的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专项治理项目排查情况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专项治理项目排查情况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情况统计表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工作协调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