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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顶国际业协会举办“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研讨会

信息来源: 云顶国际业协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9-01-18   浏览:2930

云顶国际业协会举办“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

的理解与适用”研讨会

 

1月17日,由云顶国际业协会主办、上海市建纬(深圳)律师事务所协办的“最高院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研讨会,在福田区鲁班大厦三楼协会培训教室举行。

深圳建协秘书长彭迎祥发表热情洋溢的致辞,并对法律专家的现场授课表示感谢。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树英受邀在研讨会上作最高院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主题讲座,围绕解释对施工企业合同履约管理带来的影响进行了主题分享,来自施工单位及相关企业的260余人到会听讲,现场座无虚席。

    朱主任以《最高院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施工企业加强合同履约管理的新通道》为题,通过对解释五部分内容26个条款进行了简要梳理,认为解释的出台为施工单位施工合同履约管理开辟了新通道,提出了新要求。随后,他从合同履约管理实务的角度出发,就“黑白合同”、合同效力、工期问题、咨询和鉴定问题、优先受偿权事项、实际施工人代位权问题等6个方面对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作详细解读。他指出:“当前,我国建筑业投资经营方式和监管政策发生变化,法律实践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和涉案标的额大幅上升,新类型案件、新问题不断涌现,给发包人、承包人在内的参建各方造成了很大的经济和社会压力,亟需整个行业进一步提升施工合同履约管理的法律意识、合同意识和证据意识,以期能够避免损失、维护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正是为此提供了一条明确的新通道。”

    朱树英主任的讲授理论联系实际,结合实践案例围绕具体条款进行深入浅出地讲解,受到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