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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建筑节能监管与保温系统防火检验、施工方案编制及防火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信息来源: 云顶国际业协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1-07-20   浏览:594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环境工程技术中心

     住建环中心[2011]19

 

 


关于举办“建筑节能监管与保温系统防火检验、施工方案编制及防火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建筑节能是国家实施节能减排的战略重点。外墙保温技术是实现建筑节能的重要环节。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已成为一类新的火灾隐患,施工过程由于引燃EPS板、XPS板而引发的火灾事故也频频发生。目前建筑保温材料普遍存在防火性能差、使用寿命短、易产生污染等问题。

国务院、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国办发明电〔201035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公消[2011]65)、《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关于加强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等,要求对外保温与装饰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核查防火设计、材料的燃烧性能、施工记录及燃烧性能见证取样检验报告等。自20113月起,消防监管一律从严,民用建筑外保温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将外保温材料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的范围。

住建部发布了《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2010、《建筑遮阳工程技术规范》JGJ237-2011、《节能建筑评价标准》GB/T50668-2011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防火试验方法》、《建筑外墙保温防火隔离带技术规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411(修订)、《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修订)等正在制订或修订中。为此,我中心特举办“建筑节能监管与保温系统防火检验、施工方案编制及防火管理培训班”,望你单位积极组织或选派本单位、本系统有关人员参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行政管理机构、住建委、发改委、消防局、节能办、墙改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建材监督站、建工办等管理与技术人员;建筑施工、监理、工程与材料检测机构技术管理人员;建材生产企业、建筑技术科研机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设备与软件公司、房地产公司等从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建筑节能与防火一体化管理办法与技术方向,《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65号文、GB50574-2010GB/T50668-2011等内容,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对节能及外保温防火的指导意义;

2.保障房工程、公共建筑的节能监察,监管重点和新的要求;

3.绿色建材与节能工程技术发展方向,保温节能性能与防火安全性能检验测试,改变燃烧性能的方法(无机、有机保温材料,阻燃剂等)

4.《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防火试验方法》内容,强制性条文,技术参数,燃烧性能与建筑防火的要求;

5.围护结构施工方案的编制与审核,对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新要求及配套材料的选用,防火专项施工方案,审查重点,保温材料的见证取样检测,燃烧性能与保温性能的检验与鉴定,防火隔离带技术规程;

6.《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修订重点,几种主要墙材的性能与施工方法,空鼓、渗漏、脱落通病防治,施工质量的控制,工程防火与施工安全管理,施工中的防火技术要求,防火安全验收与竣工验收;

7.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围护结构与装饰装修相结合的施工方案,防火安全管理措施,项目管理,改造后的节能检验与评价,成功案例;

8.外保温材料与施工引发的火灾事故案例分析,设计、施工、监理、监督等相关部门与人员的法律责任;

9.北京、吉林、山东等地外保温系统施工防火规范及其借鉴意义。

三、培训方式与主讲专家

培训班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市建委等专家主讲,与现场讨论和参观考察相结合。培训结束后,颁发培训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依据。

四、时间及地点

第七期  深圳 市  20110729日——31

五、有关费用与报名办法

1.培训费每人1380元,食宿、考察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欢迎各单位集体组织参加。

2.请参加学习的同志填写好报名回执表,以传真、Email、电话等方式发至会务组。

单位地址:北京市东直门内大街177号(邮编:100007

报名电话:(01058538607   51210086

    真:(01051210086

E-mailjhmp010@qq.com

联 系 人:王倩  郭涛

我们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于举办前一周发放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

附件1:报名回执表

附件2:深圳课程安排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环境工程技术中心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